日前新北市的一名媽媽收到警察局寄來的交通罰單,罰單上說有民眾檢舉「機車超載」,所以開發300元。這讓原po非常無奈,那天她只是坐在機車後座,抱著還不能戴安全帽的1歲小孩,沒想到竟被檢舉開罰。她崩潰問:「現在一定要有車才能帶孩子出門嗎?!」

 

 

 

 

 

▼原po在臉書社團「爆怨公社」表示,近日她收到一張交通違規罰單,原來她6月10日下午抱著嬰兒乘坐機車時被後方的民眾檢舉超載。原po非常不解,她解釋說,孩子有用揹巾揹著,只是被外套擋住看不見,再說她也不知道從哪裡能買到未滿1歲孩子的安全帽。原po無奈說:「爸媽想帶著孩子出門還要擔心被民眾檢舉,沒有駕照沒有車子的就只能在家裡不能出門了嗎?」

 

 

 

這件事引發網友討論,有人支持原po:「檢舉這個超無言,如果要有事載小孩看醫生??不能三貼」、「實在不懂檢舉什麼意思的,有車可以開誰願意騎車載小孩」、「我蘆洲也是被檢舉載小孩,我覺得檢舉這種人超沒良心。就算我有車也不可能去哪都開車好嗎」。

也有人認為原po的做法確實不安全:「要生小孩前本來就要先思考好並且計畫未來,不是生完才說啊就沒駕照、沒車這種不負責任的話!我以前也是這樣載過孩子,但真心覺得非常不安全」、「沒出事就靠北檢舉人,出事就靠北家長,ㄏㄏ」。原po確實有難處,但乘坐機車抱嬰兒真的不安全。大家對這件事怎麼看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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